关于考级承办单位完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9691

通  知

考级承办单位:

    为了配合文旅部做好对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评估工作,我院决定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第31号令,2017年12月15日修改)相关规定及文旅部科技教育司2019年2月20日培训会议精神,现将社会考级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承办单位须对备案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根据当地文旅厅要求做好承办备案、变动备案、考前备案、考后备案等各项工作;

二、所有承办单位须在举行考级活动之前20个工作日,将考前备案发至考级办公室邮箱(kjb@shcmusic.edu.cn),经上海音乐学院审核同意后,承办单位须向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三、所有备案表完成后,各承办单位应将备案材料及时存档;

四、承办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主考机构上海音乐学院将予以警告。警告后,承办单位未进行及时整改,学院将终止双方合作协议。

1、未按规定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

2、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的;

3、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报送考级结果的;

学院将不定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巡查,若虚假填报,后果自负。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

2019年5月5日


承办单位备案的基本流程(试行)

备案分类:承办备案、变动备案、考前备案、考后备案;

承办单位办理备案基本顺序:

* 承办备案—变动备案;

* 上报简章—审核通过—发放简章—报名汇总—考前备案

考务工作—成绩汇总—表单审核—考后备案—发放证书

 

承办备案:针对首次承办考级的单位,承办单位在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20日内,应向审批机关及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变动备案:针对所有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在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地点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向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考前备案:承办单位须提前4个月,将考级简章上报学院,经审核通过后,方对外发布考试简章。

报名结束后,承办单位汇总信息,根据要求填报考前备案,并提前20个工作日上报上海音乐学院。经上海音乐学院审核通过后,承办单位上报当地文旅部备案;考前备案中除准确显示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学生数量,考核专业,因填写不正确造成的后续考官选派问题,由承办单位承担后果;

 

考后备案:所有承办单位须核对学生准考证号与电子表单是否一一对应,考官签字在评分单上是否签字。如主考机构发现评分单与电子表单无法对应,表单将退回承办单位重新整理;如因表单数据错误或者照片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准确信息造成的错证,由承办单位负责错证及邮寄成本;错证率超过3%,学院将予以警告。

承办单位及时填报考后备案。考生人数数据应与考前备案一致,通过考试人数与最终获取证书数据一致;

 

2019年上海音乐学院仅试行本流程涉及考前备案、考后备案部分,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将全面推行本操作流程。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

2019年5月5日


参考附件:备案表+考前、承办、变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