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课堂礼仪

发布者:刘旺发布时间:2025-01-10浏览次数:10


上海音乐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课堂礼仪

沪音院社教〔20258

为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学生上课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应提前进入课堂,依先来后到顺序文明选座,做好上课准备。

二、进入教室上课,应衣着整洁,举止得体。

三、迟到者应先向老师行礼报告,得到允许后再入座。

四、应接受老师的考勤点名。不可以请他人代点名或代听课。

五、应专心听课,保持课堂安静。禁止随意交谈或做其他与课程教学无关的事情。如非课堂教学内容需要,不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六、应自觉保持教室环境整洁,不在课堂上进食。

七、不得早退。有特殊情况,须经老师允许才能提前离开课堂。

八、非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不得旁听课程。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

2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