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绩标准

发布者:刘旺发布时间:2025-01-10浏览次数:10



上海音乐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绩标准

沪音院社教〔202511

根据专业音乐教育的要求,结合多年来实行的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分标准,我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成绩与学位成绩标准规定如下:

一、课程成绩及格标准

各门课程学期成绩均以60分为及格标准。

二、毕业成绩标准

1.专业主干课版块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专业基础课版块与通识课程版块成绩,单科成绩达到60分;

3.品德综合测评分达到规定标准。

三、学位成绩标准

1.专业主干课版块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2.专业基础课版块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通识课程版块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4.英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英语水平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1)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简称PETS-3,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获得425分以上的成绩(含425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获得425分以上的成绩(含425分)。

4)根据上级文件或学校规定,其他符合要求的英语水平资格。

以上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有效期从其落款日期起至毕业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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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